屋企附近一間獨立屋對出嘅行人路旁,種咗打理得幾好嘅玫瑰(我估)同棟咗個郵筒。
但係嗰度只係嗰個位種咗,應該係私人種個喎。咁呢個係咪私人草地呢?郵筒唔似裝飾品。因為間屋唔見有郵箱可以畀郵差派信。應該真係用嚟收私人信件。
於是寫信去我嗰區嘅市政署查詢(其實係投訴)。佢只係轉介咗我去唔同嘅部門。
我嘅調查結果>
- 呢度係公眾草地。
- 負責園圃嘅部門話呢啲植物冇妨礙打理草地同對啲樹冇害。(即係持容忍態度)
- 負債出租公眾草地畀人種嘢嘅部門話呢度冇相關嘅申請。即係冇人規管種嘅植物有冇妨礙路人,駕駛人士。(有規管嘅會限制植物嘅種類,高度等等)
啲部門好似事不關己咁。但係呢度明顯係公眾土地用作私人用途喎。
於是再寫信去市政署問邊個部門負債。話如果政府持容忍態度,個個都自己種嘢,擺自己嘢咁仲得了。最終有部門話會要求屋主移除有關物件。
同友人講開,佢哋都話做乜要投訴喎。屋主整得好靚吖。
奧地利人就係佢冇影響我,我會由得佢嘅態度。
感謝 AI 嘅幫忙將我嘅投訴信好好的翻譯成德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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